RoHS是检测认证标准,主要针对电子产品以及原材料,而且是强制性认证,主要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等有毒成分是否超标的检测,我下面列举了ROHS检测认证的一些标准文献,如果还是不懂咨询客服,有人给你解答RoHS检测找环测威检测,以前很多人搞不清楚RoHS 测试和认证,现在欧盟并没有要求产品的RoHS 认证,就像它一直提倡通过自我宣告的方式来证明一样。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保证从测试走向认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将来,欧盟可能实施产品的RoHS 认证。产品认证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企业选择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原因,是产品被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大类所覆盖,而具体产品又没有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为了给产品可能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做准备,也为了减轻产品上市或市场执法检查时产品模棱两可造成的销售压力,因而向认证机构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同时由于“名牌认证”的意识,一般企业在选择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时候,都会选择著名的全球性第三方机构来进行。
很多的强制性认证都起源于自愿性认证,如GS 认证,最早也就是产品的自愿性产品,通过不断的推广,逐渐得到大众的认可和接受,影响力也日趋全球化,实际上这些都暗示着产品从测试走向认证的趋势。
1、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
2、主要目的是为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3、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
4、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铅、汞、镉、六价格、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笨醚(PBDE)。
二、中国ROHS与欧盟ROHS指令不同之处1、颁布和实施时间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欧盟ROHS指令 2003年2月13日《指令》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6月4日欧盟又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
2、贯彻、实施的条件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3、限制与禁止方式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合格性评定采取3C认证模式;4、法律效力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无须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5、调整对象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